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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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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处

负责研究制订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治理论;指导思想政治工作和政治宣传、经济宣传、新闻宣传、报刊、文化、体育工作。

负责人:陈天玲

联系方式:023-63858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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