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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度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渝建〔2012〕64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1年度民用建筑能耗
和节能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有关单位:
    为全面掌握我国建筑能耗实际状况,加强建筑运行节能管理,落实《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制度》(建科〔2010〕31号,以下简称《报表制度》)和《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的通知》(渝建发〔2010〕70号)的要求,现就开展2011年度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城乡建委应按照《报表制度》要求,及时开展2011年度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并于2012年4月15日前完成报送工作。
    二、各区县城乡建委应进一步加强对《报表制度》和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系统的学习和掌握,明确统计工作相关负责人和承办人,加大工作协调力度,督促并指导相关街道及城关镇认真做好统计报表填报等工作,认真组织,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统计工作任务。
    三、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工作情况将作为我委对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筑节能年度考核和专项检查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为做好统计的保障工作,我委对每个区县将给予1万元专项补助资金。
    四、我委委托市建筑节能中心承担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的具体指导以及报表的催报、接收、汇总分析等有关工作,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建筑节能中心联系。
    五、联系方式
    (一)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廖袖锋
    电 话:63672728(兼传真)
    联系地址: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二)市建筑节能中心 廖中川
    电 话:63601015(兼传真)
    联系地址:渝中区上清寺路69号
    E-mail:281038403@qq.com

二○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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