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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批准

《现浇混凝土结构柱作中间支承柱的逆作法施工工法》为重庆市市级工法的通知

 

渝建发〔2008〕106号
 


各区县(自治县)建委,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的规定,由广厦重庆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机械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和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报的《现浇混凝土结构柱作中间支承柱的逆作法施工工法》,经重庆市市级工法评审专家评审推荐,现批准其为重庆市市级工法,予以公布。

 

二○○八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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