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建委,北部新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科[2007]245号)等有关要求,按照自愿申请原则,经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审核及组织专家论证评审,将重庆市农业展览中心、中国移动重庆有限公司总部大楼等2个项目(见附件)列入我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工程实施计划,现予以公布。
列入示范工程实施计划项目的建筑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应严格遵循国家及我市有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按照评审意见及评审通过的节能改造总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示范工程质量,实现节能目标,积累改造经验。
附件: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工程实施计划项目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