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卡定义
轨道交通中小学生卡(以下简称学生卡),是轨道交通总公司和公众城市一卡通中心联合,针对主城区年龄18岁以下(包括18岁)的全日制中小学生(不含大、中专学生),乘坐轻轨实施优惠而发行的一种记名储值车票。
二、学生卡的申请和办理
1、全日制中小学生学生持身份证(或户口)原件和复印件、学生证原件(或学校证明)、1张1寸彩色登记照,按照重庆市轨道交通总公司所指定的时间、地点(具体详见车站公告),提出学生卡办理书面申请。
2、从提出申请到领取票卡,初期时间为30天,后期将逐渐缩短为7个工作日。
3、每张学生卡办理时,需交纳票卡办理服务补偿费20元。
4、学生票卡损坏,利用原有票卡,提出重新办理新卡申请,填写《优惠卡办理申请表》,可免交照片和学生证复印件(或者学校证明)。
三、学生卡的使用
1、持学生卡乘坐轻轨的学生,每次享受轨道交通普通单程车票票价7折的优惠。
2、学生卡仅限持证人本人使用。在进出闸机时,应主动接受轻轨公司工作人员对乘车卡的例行检查,并提供相关的学生证等有效证件。
3、请在有效期限内使用学生卡乘车。最长期限为小学6年、初中3年、高中3年,使用有效期具体为:
小学生使用期限=6年-申请办理时所在年级+到当年9月30日的天数
初中生、高中生使用期限=3年-申请办理时所在年级+到当年9月30日的天数
小学毕业生、初中毕业生,在票卡到期时,可提供新照片、新资料重新申请办理学生卡。超过有效期,学生卡将不能使用。
4、学生卡使用时应妥善保管,保持清洁,勿折损,远离高温、磁场等。若有损坏,后果自负。
四、学生卡首次发售金额和充值
1、学生卡办理后,首次可用金额起点为80元。
2、学生卡充值时,以10元为充值起点金额,以10元的整数倍进行充值,最高充值金额不超过500元。
五、学生卡挂失
1、学生卡丢失后,应尽快到车站办理挂失,挂失前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自负。
2、申请学生卡挂失,应提供票卡本人、办卡代理人的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学生卡挂失后7天,可到挂失地点申请退款,也可重新申请办理新卡。
4. 学生卡挂失后重新申请办理新卡,需要按照学生卡申请和办理的要求,提交各种资料和费用。
5、学生卡丢失后,若未办理挂失,不能申办新卡。
6、办理了学生卡挂失后,若找回票卡,可提供有效证件、申请解除挂失。
六、学生卡的退卡
1、当学生卡有效期满,不再使用等情况时,若卡内有余额,可申请办理退卡。
2、学生卡退卡时,需提供票卡本人、办卡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并于申请退卡7天后,到申请退卡地点领取卡内余额。
七、其它
1、学生卡申请办理期间,乘客需自行购票乘车,公众城市一卡通中心和轨道交通总公司将不负责学生卡办理期间的优惠乘车。
2、若乘车人与所持学生卡车票的信息不符,票卡将被没收,且按无票乘车处理,处以最高单程票价5倍的罚款。
3、学生卡开通的小额消费、及彩票等业务与轻轨乘车分属为2个电子钱包,应分别充值,并遵守其相关的业务规定。
重庆市轨道交通总公司
二00七年三月二十二日